为庆祝建国55周年,展示我市人民群众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提高群众合唱水平,大力推动我市群众文化建设,市委宣传部将于2004年8月至10月举办全市庆祝建国55周年合唱比赛,团市委负责全市各大中专院校报名工作。
比赛以合唱形式参赛,分必唱歌和自选歌曲各一首。必唱歌曲在《歌唱祖国》、《祖国,慈祥的母亲》、《生死相依我苦恋着你》、《十月是你的生日,中国》、《公仆赞》、《深情的颂歌献给党》、《龙的传人》、《保卫黄河》、《祖国颂》、《我的祖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唱支山歌给党听》、《爱我中华》、《山丹丹花开红艳艳》中选一首,自选歌曲必须是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社会主义、歌颂现代化建设成就为主旋律的优秀歌曲或原创歌曲。
比赛要求:
1、各参赛队要在30人以上,发扬团队精神,统一着装,遵守比赛规则,尊重评委,赛出风格、赛出水平、赛出形象。
2、各单位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把此次比赛活动作为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的教育过程,扎扎实实安排好合唱排练和比赛活动。
3、各参赛队请于6月底前,上报参赛队名称、参赛人数、参赛歌曲、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团市委宣传部 温 静 周 冰 联系电话:67185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