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永远跟党走”党团歌曲传唱活动的通 知
为进一步营造团员意识教育活动的良好氛围,扎实开展好我市的团员意识教育活动,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青年群众基础,近日,团市委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团组织积极开展“永远跟党走”党团歌曲传唱活动。
活动时间为2005年10月至2006年元月。
本次传唱活动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教学传唱阶段(2005年10月—11月下旬)。全市各级团组织在深入开展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的过程中,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广泛开展党团歌曲传唱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教团员青年学唱党团歌曲,在教唱过程中,不断增进团员青年对党、对祖国的感情,对团组织的热爱。传唱曲目各单位可自行确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歌》要作为其中必选曲目。2、开展比赛阶段(2005年12月)。在广泛开展教学传唱活动的基础上,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层层开展合唱比赛活动,在比赛中强化团员意识,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2005年12月5日前各单位要将优秀合唱队上报团市委。2005年12月中下旬团市委将举办集中比赛。3、总结表彰阶段(2006年元月)。此次活动将进行专项表彰,获奖队伍除给予专项表彰外,所获荣誉还将作为其单位团组织年度评先的重要依据。
党团歌曲传唱活动,是“打团旗、戴团徽、学团章、唱团歌、交团费”活动的延伸和深化,旨在进一步增强团员意识、坚定团员“永远跟党走”的政治信念,不断激发团员的政治荣誉感和紧迫使命感,自觉投身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社会进步。团市委要求各级团组织都要将此项工作作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的重要载体和有效形式,结合单位实际,多形式集中开展,确保通过此次活动,每个团员都会唱团歌,能唱一首以上歌颂党的歌曲。
活动中,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入团积极分子融会贯通,增强意识,主动参与。要通过此次活动,保证党团歌曲团员青年愿意唱、放声唱,重要集会齐声唱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