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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金水区委开展12•5国际志愿者日活动
时间:2009-12-10 来源:本站原创
为以实际行动迎接第24个“国际志愿者日”,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志愿服务的行列中来,共青团金水区委组织志愿者遵循“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活动宗旨,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到志愿者日活动当中。
一、认认真真做好志愿者服务的学习宣传工作,使志愿服务精神深入人心
“团结,友爱,互助,进步”是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志愿精神,它能否深入人心,直接关系到志愿活动的开展效果。区属各级团组织利用图片、演讲、座谈、电影观摩、报告等多种形式对志愿服务的精神、《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河南省青年志愿者管理条例》以及在志愿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事迹进行广泛的宣传,引导广大青少年进一步理解志愿者行动的内涵、理解志愿者行动的伟大意义。国际志愿者日活动期间,区属各级团组织累计发放志愿服务活动倡议书、宣传册1000余份,悬挂志愿服务口号、标语120条。
二、高度重视,完善机制,使志愿服务活动规范化开展
自1993年团区委在全区推行青年志愿者行动以来,截至目前,全区共成立街道(镇)、社区(村)青年志愿者服务站超过40个,建立各类志愿服务队伍近600支,招募青年志愿者117499人,占全区总人数的10.9%。利用此次12•5国际志愿者日活动契机,团区委联合文明办成立了志愿者服务活动的领导机构,从上到下,都形成了以主管团的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为组长,以团(工)委、团总支、团支部书记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组织,确保青年志愿者行动能够顺利有序、长效持久地开展。
三、精心策划,丰富活动形式和载体
(一)按照团市委关于《在12•5国际志愿者日前后集中开展 “争做志愿者 创造新生活——活跃共青团基层志愿者服务组织”主题活动的通知》,制定了我区的具体实施方案,对各镇、街道团工委志愿者服务工作提出12•5国际志愿者日活动的明确要求。
(二)扎实开展争做志愿者,创造新生活——活跃共青团基层志愿服务组织主题活动。一是12月4日,结合法制宣传日活动联合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组织辖区200余名志愿者在河南省人民大会堂门前广场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试行)为重点开展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累计发放宣传册5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0余人次。二是区属各级团组织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南阳新村街道团工委在市福利院了“爱心AA制----义工关爱福利院孤儿”活动,活动将“AA制”概念引入公益活动,参与活动的志愿者自备礼物进行捐赠,奉献自己的爱心;绿城社工服务站团支部与河南农业大学林学院团总支沟通协调,成立了“绿城社工河南农大林学院联络站”,以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凝聚社会志愿力量;窗口单位团支部组织青年团员志愿者为群众发放《志愿服务倡议书》,提供窗口引导、政策咨询等志愿服务;经八路、大石桥街道办事处等团工委,柳林镇、祭城镇等团委,组织本辖区“一助一”、“多助一”志愿队伍,继续签订结对志愿服务意向,开展生活料理、医疗保健、法律援助、信息咨询、心理疏导、文体娱乐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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