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名称
首届全国幸福门婚庆系列大赛河南分赛区
二、组织机构
首届全国“幸福门”黎明之光大型集体婚礼系列活动河南分赛区组委会(郑州市绿城青年婚庆服务中心)将由承办单位领导、宣传媒体和省会婚庆界知名人士组成。负责组织河南分赛区参加首届全国幸福门婚庆系列大赛的作品及参赛选手进行选评和表彰,制定分赛区评审办法,向首届全国幸福门婚庆系列大赛组委会选送优秀作品及选手,代表河南分赛区参加全国婚庆系列大赛的总决赛。
三、参赛对象
省内年龄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并对主持人、DV摄像、婚庆服装模特大赛有一定经验的专业工作者及业余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报名者以个人或所在单位代表身份均可。
四、比赛项目
首届全国幸福门婚庆系列即:首届全国婚庆主持人风采大赛。
首届全国幸福门系列即:“幸福的婚礼”婚庆DV影像大赛。
首届全国幸福门系列即:“民俗婚庆”服装模特大赛。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自2004年2月1日—2004年3月26日止。
2、比赛时间:2004年3月27日—2004年4月18日止。
3、2004年4月20日前分赛区将进京参赛名单报送大赛组委会。
4、2004年5月11日—17日分赛区选手及作品在北京参加总决赛。
5、5月在郑州市第六届绿城婚典青春风采展示大型青年集体婚礼仪式上为分赛区获奖选手颁奖或以晚会形式颁奖。
六、参加大赛决赛的有关要求
1、河南分赛区选送参加大赛的选手及作品分别以本省参加上述三大赛事总人数的10%—15%为比例,报送“全国首届幸福门婚庆系列大赛”组委会。
2、参加首届全国幸福门婚庆系列大赛的获奖选手及随行人员将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食宿、培训,其费用(含保险费)自理,各分赛区参赛选手不再收取报名费。河南分赛区基本情况同上,组委会派专人积极协调、配合此项工作。
3、首届全国幸福门婚庆系列大赛获奖选手,需提前一天到全国大赛组委会报到。河南分赛区外地获奖选手,需提前一天到分赛区组委会报到。
4、首届全国幸福门婚庆系列大赛河南分赛区评审办法,由大赛分赛区评审委员会和大赛组委会共同制定。
5、首届全国幸福门婚庆系列大赛分赛区评委会及人员组成(由承办单位邀请相关领导、专业人士和婚庆知名人士组成)。
6、参赛选手要求:身体健康、品貌端正。
七、媒体宣传联系范围
1、联合省、市电视台与省会各大报纸共同宣传本次大赛活动。
2、共青团郑州市委网站的宣传(www.zzyouth.org)。
3、全国大赛组委会网站宣传(www.fitup.net)。
4、发放宣传资料、文件等形式扩大宣传范围。
八、分组
1、首届全国幸福门婚庆系列即:婚庆主持人风采大赛河南赛区分专业组、业余组(其中,业余组比赛以主持人综合实力比赛为主,文化素质及专业素质考核分别涉及新闻、采访、报导等专业试题。抽题问答部分与婚庆主持内容有关。各行业立志做主持人的朋友均可报名参加)。
2、首届全国幸福门婚庆系列即:“幸福的婚礼”婚庆DV影像大赛不分组。
3、首届全国幸福门婚庆系列即:“民俗婚庆”服装模特大赛分男女单人组。
九、报名地点、电话和报名办法
1、地点:河南分赛区组委会办公室(郑州市绿城青年婚庆服务中心。互助路8号)。
2、报名办法: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每项比赛须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3、婚庆模特须交7英寸近期生活照或艺术照两张。
4、电话:0371-7713430、7974253
传真:0371-7974253、7449872
十、奖项设立
1、主持人风采大赛设特别金奖、银奖、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和单项奖(最佳男主持人奖、最佳女主持人奖)。
2、“幸福的婚礼”DV影像大赛设特别金奖、银奖、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和单项奖(最佳导演奖、最佳后期制作奖)。
3、“民俗婚庆”服装模特大赛设总冠军、冠军、亚军、季军、优秀奖和单项奖(最佳明星气质奖、最佳民族服饰奖、最佳表演奖、最佳婚纱礼服奖、最佳盘头化妆奖、最佳配合奖<两人>)。
4、对大赛组织单位设全国首届“婚庆大赛”优秀组织奖和贡献奖。
十一、首届全国幸福门婚庆系列大赛河南分赛区各地市报名处承办方式
1、报名处承办单位在领取首届全国幸福门婚庆系列大赛河南分赛区组委会印制的承办申请表后,报送河南分赛区组委会审批。方可开展该地市的报名工作。
2、各地市报名处承办单位条件:
(1)在所属申办地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一定文化艺术和媒体操作能力或举办过类似活动。
(3)经费:各地市报名处经费自筹。
3、申报手续:
(1)详细填写“首届全国幸福门婚庆系列大赛活动河南分赛区各地市承办报名处申报表”。
(2)相关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法人代码证、身份证等。
(3)报名处实施方案。
十二、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全国“幸福门”——黎明之光
大型集体婚礼系列活动河南分区组委会
200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