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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城回族区团委与罗山县团委、固始县团委建立流动团员青年和驻外团工委双向共管机制

时间:2010-08-10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两个“全体青年”的总体要求,不断创新驻外团组织建设新方法、新途径,最大限度的扩大对流动团员青年的组织覆盖和吸引凝聚,本着“资源共享、组织共建、人员共管、工作共促”的原则,管城回族区团委与罗山县团委、固始县团委在认真研究协商的基础上,建立了罗山驻郑州团工委、固始驻郑州团工委双向共管机制。协议文本主要内容如下:

一、  资源共享

管城区团委与罗山县、固始县团委各级团组织以各自的资源和优势为基础,探索建立宽领域、全方位、多层面交流合作平台,共谋发展,建立工作信息交流平台,实现深度合作和资源共享,致力建立团组织协调发展联动新机制。

二、  组织共建

适应团员青年流动、分布和聚集的新变化,按照整建制、广覆盖的思路,以驻郑州团工委建设为重点,积极探索吸引凝聚流动团员青年的有效方式。

三、人员共管

建立输出地与流入地团组织跨区域共建、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双向共管机制,罗山驻郑州团工委与固始驻郑州团工委受罗山团县委、固始县团委及所在地管城回族区团委共同管理,同时受信阳驻郑州团工委领导;罗山驻郑州团工委与固始驻郑州团工委作为各自团县委派出机构,履行在郑州罗山籍、固始籍流动团员青年的管理职能。

输出地团组织要主动与流入地团组织接洽联系,沟通有关工作情况。流入地团组织要将驻郑州团组织工作纳入管理,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支持开展工作,为罗山、固始驻郑州团组织开展活动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积极探索流动团员管理的新举措,双方共同把流动团员纳入本地团员教育管理的整体工作中,运用电话、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现代手段,对本区域的外出务工团员进行注册登记,及时了解掌握外出团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向驻郑州团组织通报流动团员的有关情况。积极探索和创新流动团员组织关系接转、团费缴纳、参与团内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等方面的有效措施,增强流动团员的组织归属感,确保“离乡不离团、流动不流失”。

建立驻郑州团工委定期考察考核机制,实行输出地团组织、流入地团组织双向考核,年中,年底,驻郑州团组织要向输出地团组织、流入地团组织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四、工作共促

以罗山县、固始县驻郑州团工委为核心,在流入地团组织的支持下,组织开展团的活动,促进驻郑州团工委的工作活跃。

大力开发流动团员青年人力资源。流入地团组织认可输出地团组织以及输出地驻郑州团组织选树的先进务工团员青年典型,特别优秀的推荐进入当地青联、青企协等青年组织。

共同打造服务流动团员青年的教育管理、就业创业、权益维护、关爱帮扶和人才培养平台,共同构建流动团员青年之家,更好地组织引导和服务凝聚豫籍流动团员青年为罗山、固始添光彩、为郑州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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