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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巩义市委率先落实团中央、团省委关于乡镇街道团委2万元工作经费的政策

时间:2012-11-30  来源: 

        为认真贯彻落实陆昊书记“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把对乡镇团委的支持重点放在着力解决乡镇团委每年2万元工作经费上。”的指示精神和《共青团中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推动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意见》、共青团郑州市委、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共青团中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推动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团巩义市委迅速行动,积极争取,多次汇报,得到了巩义市委、巩义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巩义市长张春阳在巩义市关于贯彻《共青团中央、财政部关于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推动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有关情况的汇报上作出批示“同意按照团中央和财政部规定对乡镇办团委核拨经费贰万元,市本级壹万,镇办配套壹万元。”    


        下一步,团巩义市委将联合巩义市财政局发文并督促各镇办尽快落实2万元经费,为乡镇街道团委开展各项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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