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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郑州市委关于扎实开展“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

时间:2010-06-02  来源: 

市属各级团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团省委《关于开展“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在关爱农民工子女健康成长、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团省委的统一部署,坚持把关爱农民工子女作为共青团履行基本职能、体现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针对农民工子女在学习、生活、思想上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采取组织化动员、社会化运作、项目化实施的方式,团结凝聚广泛的志愿服务力量为农民工子女提供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志愿服务,加强新格局下志愿服务品牌建设,更好地服务和谐郑州建设,支持“两个全体青年”工作目标的实现,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
    二、服务对象
    随父母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子女;留在农村的农民工子女。
    三、实施内容
    全市各级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要整合团内资源和社会资源,发挥专职团干部、志愿者骨干的示范带动作用,广泛动员大中专院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志愿者团队和个人,结合农民工子女的实际需求,以“一助一”、“多助一”为主要形式,重点开展以下五项工作:
    (一)学业辅导。组织志愿者在课余时间对农民工子女进行学习和功课辅导,开展音乐、美术、文化、体育等活动,帮助他们提高学习能力;在城市依托街道社区活动场所、农民工子弟学校、大中专院校或农民工聚居地等,在农村依托寄宿制中小学校、乡镇活动场地等,开展“四点半学校”、“七彩课堂”、“爱心小课桌”、“爱心家教”等形式的学业和兴趣辅导。
    (二)亲情陪伴。组织志愿者陪同留在农村的农民工子女做游戏、聊天交流等,和他们交朋友、做伙伴,倾听他们的诉说、心声和愿望,帮助他们与父母进行电话、视频等沟通,促进他们保持良好的心态、培养健全的人格。
    (三)感受城市。组织志愿者带领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子女,利用课余时间就近就便参观城市,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参观高校、企业等,帮助他们充分感受和体验城市生活、了解和融入城市。
    (四)自护教育。组织志愿者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为农民工子女讲授安全、自护和健康、卫生等知识,帮助他们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
    (五)爱心捐赠。发挥团组织和志愿者的杠杆作用,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开展图书、玩具、文体用品、生活用品、亲情电话卡、教学设备等物资、资金捐助,为农民工子女创造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
    全市各级团组织在重点做好以上内容的志愿服务外,可结合当地农民工子女的实际需要,开展其他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
    四、推进措施
    (一)调研摸底,制定计划(4月底前)。全市各级团组织要对本地农民工子女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通过发放心愿卡、问卷调查等形式,掌握和分析各地农民工子女现状,了解本地农民工子女的现实需求;通过发放爱心卡,征集关爱农民工子女的各类志愿者。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梳理,设计服务项目,制定包括计划结对数量、参与活动的农民工子女数量和青年志愿者数量、活动方式、宣传计划等内容的活动方案(含5月4日集中行动方案),于4月26日前报团市委志工部。
    (二)集中力量,全面启动(5月4日前)。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是今年五四青年节主题团日活动的主要内容,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全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重点组织青年志愿者小组(或团队)与农民工子女建立结对关系,集中开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五四青年节当天形成宣传声势,掀起活动热潮。
    (三)创新载体,持续推进(5月—11月)。全市各级团组织要抓住契机,根据活动方案集中精力,狠抓落实,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活动。要发挥各级青联、青企协等组织和青年文明号集体的作用,动员各方力量,采取结对帮扶、项目共建、公益捐助等多种形式,为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提供支持。以5.19希望工程公益日、6.1儿童节为契机,开展“牵手农民工子女,希望工程关爱行动”。7月至8月,结合“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各类关爱农民工子女的志愿服务活动。9月至11月,开展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优秀项目征集评选,集中面向社会发布,打造志愿服务品牌。
    (四)总结交流,深化实施(12月底前)。团市委将适时召开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工作成效,推广各地成功经验,进一步研究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的深化实施意见,并表彰一批全市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先进单位和个人,扩大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的影响力。
    五、工作机制
    (一)领导协调机制。建立团内各级联动工作机制。全市层面的工作由团市委党组统一负责,机关各部门共同参与,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志愿者工作部;各单位、高校团委、驻外团工委和县(市、区)团委成立办公室。团市委和县级团委对专项行动进行具体安排和协调,联合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参与支持项目,组织开展集中性活动,建设专项志愿者队伍,加强服务阵地建设。街道社区和乡镇团组织负责及时掌握农民工子女的需求,协调落实活动场地,对接志愿者开展经常性活动。
    (二)长效服务机制。按照“青年志愿者小组(或团队)+农民工子女+接力”的项目实施模式,组织青年志愿者小组(或团队)与农民工子女建立结对关系,进行结对服务,并建立接力机制,形成长期有效帮扶。同时,按照项目化运作方式,把志愿者来源、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工作目标具体化,确保工作务实推进。
    (三)保障支持机制。在志愿者队伍上,重点依托当地大中专院校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吸引和联合民间志愿者组织共同参与,建设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者专门队伍。在阵地依托上,充分利用社区活动中心、青年志愿者服务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宫、留守儿童之家等现有阵地开展活动,结合郑州市志愿服务站(点)创建活动,建立、完善一批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站(点)。在资金支持上,面向社会多渠道募集资金,推动建立关爱农民工子女专项志愿服务基金。
    (四)督导考评机制。团市委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协调团内外资源进行专项支持。全市各级团组织要按照《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对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者进行统一注册、管理和服务,并进行年度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参评全市志愿服务工作优秀个人、优秀集体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是共青团组织动员青年志愿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载体,是新格局下提升青年志愿者品牌影响力的重要举措,是活跃团的基层组织、扩大共青团影响力的重要手段。全市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指定专人负责(负责人、联络人的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邮箱、QQ号务于4月26日前报团市委志工部),迅速行动,全力以赴做好这项工作。
    (二)形成合力,务求实效。要坚持组织化动员和社会化动员相结合,既要发挥共青团的主导作用,按照全团一盘棋的布局推进工作,又要结合各地实际实现贯彻部署和自身创造的有机结合;要积极争取党政和社会各界支持,充分发挥部门、单位和行业的优势,实现上下联动、横向联合、资源整合,按照项目化运作、社会化推进的模式,坚持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工作的整体性、持久性。
    (三)强化宣传,树立品牌。要深入挖掘项目品牌内涵,注重媒体和社会关注点、感知度,做好品牌宣传策划。要通过互联网、手机报等新媒体进行深层次、立体化宣传,通过活动启动、公益广告、项目征集、典型推广、集中活动等方式扩大品牌影响力。
各地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团市委志愿者工作部。
    联系电话:(0371)67185252;
    电子邮箱:zztswzgb@163.com
 

                                                                                            共青团郑州市委

                                                                                             201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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