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详情
详情
详情

关于在全市开展2010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的通知

时间:2010-07-07  来源: 
各县(市)区团委、希望工程实施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协助党和政府认真做好家庭困难的高考新生圆梦大学,共青团郑州市委、郑州市希望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自2004年连续六年组织开展了“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大型公益活动。该项活动自开展以来,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热情参与,累计筹资598万余元,资助贫困大学新生1159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2010年的高考已经结束,为继续动员社会力量向家庭困难的大学新生提供资助,共青团郑州市委、郑州市希望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市开展2010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本次活动,真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面对的生存和发展状况,展示他们积极向上、自强不息、励志成才的精神风貌;活动将遵循“救助—发展”的目标模式,在提供资金资助的同时,为受助生提供勤工助学、社会实践的机会和服务;动员社会公众和单位参与公益助学活动,宣传捐赠典型,倡导助人为乐的风尚,在全社会营造相互关爱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10年6月—9月
       三、活动主题
      帮助寒门学子  促进社会和谐
      四、组织形式
       1、全市联动,形成合力。根据2010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总体部署,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希望工程实施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积极行动起来,统一主题,统一口号,统一步调,提升希望工程的影响力,把“圆梦行动”这一个共青团的品牌工作扎实、深入地开展。
       2、扩大宣传,增强影响。充分发挥省市主要媒体的宣传优势,大容量、高密度地开展希望工程圆梦行动主题宣传活动,解读当前贫困大学新生面临的困难,凝聚社会各界对贫困生的关爱,引导社会爱心人士和单位伸出援助之手,协助解决贫困大学新生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3、挖掘典型,增强效果。挖掘优秀贫困学生典型,联系爱心单位和个人,组织爱心公益资助活动,整合社会各方资源,争取各界爱心人士和单位的支持,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感人故事和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倡树助人为乐的社会新风,引领社会爱心热潮。
      五、活动步骤
       1、准备阶段(6月24日—7月10日)
      高考结束以后,各县(市)团委、希望工程实施机构要深入农村地区,实地走访参加高考的贫困学生,了解他们具体困难,发掘寒门学子自强不息的优秀典型,收集爱心线索和感人故事。
组织贫困学生申报工作,建立贫困学生档案,规范程序,严格条件,认真审核,确保需要帮助的大学新生进入待资助档案。
       2、发动阶段(7月10日—7月24日)
      举办“圆梦行动”启动仪式,邀请主要领导、知名企业代表、社会知名人士、各大媒体参与活动,使社会上更多的人关注希望工程,参与“圆梦行动”。
开展系列报道,选取部分今年高考的贫困学生,跟踪报道,展示他们的生存状况和自强不息的精神状态,表达他们希望通过知识改变命运的强烈愿望和上大学的梦想。
       3、推动阶段(7月25日—8月20日)
      加大宣传力度,开展爱心互动,集中报道爱心人士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传扬“爱心互助”的公益精神。报道知名企业勇担责任的慈善之举,传播公益理念,放大爱心效应,营造浓厚氛围。
组织丰富新颖的公益助学活动,围绕主题,开展各类劝募活动,组织贫困生及资助者互相探访,组织爱心企业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各高校为考取到本校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等等。此阶段重点开展劝募活动,广泛报道企业、个人、团体、机构的捐赠故事,形成社会热点。
       4、总结阶段(8月21日—9月30日)
      根据筹资情况和捐方意愿,确定受助学生人选,向受助生传达受助信息,传播公益理念,促进捐、受双方的信息沟通。
      组织举办“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发放仪式,邀请领导出席,彰显人间真情,答谢社会爱心,展示助学成果。
      跟踪受助学生走入校门,报道他们圆梦心情,畅想圆梦前程,讲述感恩心声。
      六、贫困学生申请条件及申报程序
      申请者条件:
       1、2010年我市考入全日制本科的大学新生;
       2、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3、家庭经济贫困,年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
       4、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或助学金资助。
       申报程序:
        1、资助对象的产生采取本人申请制;
        2、由各县(市)区团委、希望工程实施机构依托学校向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发放《郑州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组织并指导填报《郑州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3、学校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优中选优,困中选困。选定受助生后,通过一定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意见上报各县(市)区团委、希望工程实施机构。
        4、各县(市)区团委、希望工程实施机构收到《郑州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申请表》后,初审合格后报市希望办。
        5、市希望办对上报学生进行审核遴选,合格者进入贫困学生档案。待申请人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进行补填第二份申请表中空缺栏目,在原录入的学生资料中补填高考分数、录取院校、专业等信息,供捐方选择、资助。
        6、经捐方确定资助的学生,市希望办将通过银行或集中发放形式发放助学金。
        7、受助学生接到助学金进入学校后,要认真填写《郑州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签收单暨受助生承诺书》(附件2),并及时邮寄到市希望办。
        8、各县(市)区团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上报待资助学生名单,于7月10号前上报市希望办。
       七、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希望工程圆梦行动”是共青团组织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党政大局的重大举措,是改善青年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各县(市)区团委、希望工程实施机构要精心组织,不断深化助学内容、创新助学形式,在完善助学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促进助学活动的深入开展。
        2、整体推动。各县(市)区团委、希望工程实施机构要根据“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的总体安排,统一主题、统一口号、统一行动,把本地资助贫困大学生的工作统一到“圆梦行动”活动中来,通过实施“圆梦行动”,探索希望工程新的助学模式,不断打造希望工程新的助学品牌,建立具有共青团特色的社会化贫困大学生助学体系。
        3、认真落实。各县(市)区团委、希望工程实施机构接此通知后,要积极行动起来,充分发挥组织优势,认真落实活动方案,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圆满成功。要广泛募集资金、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捐款落实到位;要完善管理制度,准确选择受助学生,快捷拨付资助资金,使捐受双方联络互动以及资金、资助公开透明。活动过程中,要及时汇总上报本地、本单位“希望工程圆梦行动”活动实施情况。
        联系电话:0371-67185142   67948192  
       电子邮箱:tswhope@126.com

版权所有 郑州市青少年阳光网 Copyright 2085 - 2019. shangdu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未经授权,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