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年度郑州市共青团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团组织:
2011年,我市各级团组织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八届十五次全会精神,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以“青春建功十二五、建功郑州都市区”为统揽,积极投身于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扎实推进共青团的各项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原崛起发挥了共青团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为郑州都市区建设再立新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评选2011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先范围及名额
评先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本次共评选出先进集体150个、先进个人250名。
二、评先条件
(一)先进基层团组织(150个)
1.郑州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10个)
参照《郑州市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方案》(郑团字[1999]19号)文件的要求。
2.先进团委及先进团支部(130个)
(1)班子健全,制度完善,活动正常,凝聚力、吸引力、战斗力强。
(2)按照《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规定按时换届,按时缴纳团费,开展各项工作。
(3)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教育深入细致,扎实有效。
(4)紧密围绕团市委和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模范带领单位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并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结合单位青年特点和青年需求,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年文化活动。
(6)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团员发展、团员管理以及“推优”工作扎实,效果显著。
3.新长征突击队(10个)
(1)以青年为主体,35岁以下青年要占队总人数的70%以上。
(2)能积极主动承担单位急、险、难工作任务,突击队作用发挥得好,受到单位党政部门好评。
(3)积极围绕农田建设、生产经营、服务、科技攻关等重点工作、工程(项目)开展活动,成绩显著。
(二)先进个人(250名)
1.优秀团干部(70名)
(1)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上、行动上能坚决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认真学习现代科技知识、历史知识、法律知识和团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
(3)能带领青年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在本职岗位上表现突出,在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
(4)能结合实际,克服困难,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团的活动,并取得良好成效。
2.模范团干部(10名)
模范团干部由评先工作委员会从优秀团干部中择优确定。
3.优秀共青团员(70名)
(1)认真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2)自觉遵守团的纪律和各项组织规定,在遵守社会公德、倡树文明新风等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履行团员义务。
(3)认真学习团的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团组织开展的各项岗位培训、技术比武和文体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4.新长征突击手(100名)
(1)35岁以下的团员青年。
(2)爱岗敬业,奉献意识强,政治素质高,思想先进,工作积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有一技之长,业务熟练,在本职岗位上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在劳动创造、生产突击、农田建设、科技攻关、社会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4)在我市重点工程和重大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青年。
三、评先办法及要求
1.评先工作由各考评小组分别组织,在考评的基础上进行评比推荐。对推荐出的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和先进个人候选人,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报评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由办公室综合初评后,报评先工作委员会研究审定。县(市)、区系统推荐先进对象时,要侧重于乡(镇)、街道办事处团组织和个人;县(市)、区团委先进集体由评选工作委员会研究审定。
2.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以书面材料的形式认真地做好全年工作总结。各单位、各行业例会组、协作区要严格对照评先条件,客观公正地进行推荐。有法轮功青年练习者的单位取消评先资格,2011年未按时缴纳团费的单位取消评先资格。团组织不健全,未按期换届的团组织;成立不到一年的团组织;任职期限不满一年的团干不参加本年度评先表彰。
3.评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需分别填写郑州市行政奖励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连同事迹材料、一票否决证明(包括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纪律检查等无违纪情况发生证明材料),于2012年元月10日前报送各考评组。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4.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评选表彰活动中引入评差机制的通知》要求,此次评选将评出优秀和落后单位。
四、时间安排
自2011年12月25日至2012年元月10日
第一阶段:总结自查(2011年12月25日—2011年12月28日)。各单位要全面总结2011年以来团的工作,写出书面总结,备好各类材料文件,为下一步检查提供依据。
第二阶段:检查考核(2011年12月29日—2012年元月6 日)。团市委根据相关评先表彰条件,通过工作督查、暗访、调研等形式分别对各系统进行团的工作考核。
第三阶段:评比推荐(2012年元月6日—2012年元月10日)。各系统、各单位按照评先条件和分配数额,根据考评结果推荐出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和先进个人候选人,在征求有关部门和领导意见的基础上,报评先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由办公室综合初评后报评先表彰工作委员会研究审定。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次评先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由郑州市人社局、团市委联合成立“郑州市2011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委员会”。由郑州市人社局党委委员、郑州市公务员局局长申顺建和团市委书记刘建武担任评选工作委员会主任,周松印、张艳华、陈定、李磊、任莉担任评选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评选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考评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市委组织部(联系人:杨艺、李铮,联系电话:67185970、67183577),负责评选表彰和考评工作的具体事宜。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共青团郑州市委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