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郑州市委
关于组织推报青少年优秀文化产品的通知
市属各级团组织:
近日,团中央将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青年报、中国电视报、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腾讯、中国青年网、未来网等媒体发出启事,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一批2009年1月以来创作生产的,思想内容健康积极、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图书、影视、歌曲、动漫、游戏等文化产品,并将向全国青少年着力推荐,以更好地运用文化和艺术手段向青少年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为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做好青少年优秀文化产品的征集和推荐工作,请各级团组织按照团中央、团省委的要求,重点向本地知名文化企事业单位征集一批符合《启事》(见附件)要求的文化产品,并向团市委宣传部推荐。
附:关于征集、推荐青少年优秀文化产品的启事
共青团郑州市委
2012年3月14日
附:
关于征集、推荐青少年优秀文化产品的
启 事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全社会倡导健康积极的文化导向,鼓励社会各界创作生产更多优秀的青少年文化产品,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按照团省委的统一要求,团市委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青少年优秀文化产品征集、推荐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项目
有利于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为青少年喜闻乐见的优秀图书、影视、歌曲、动漫、游戏等文化产品。
二、有关要求
1.参与征集的文化产品的条件是:
(1)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要求,能够引导青少年形成积极健康的思想观念、精神追求和道德情操;
(2)具备较强的文化、艺术感染力,制作水准精良;
(3)符合青少年的接受习惯和审美特点;
(4)具有一定的发行量、票房、收视率、网络点击率等,在青少年中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
(5)首次播映、出版的时间须在2009年1月1日后。
2.参与征集的文化产品推报材料的要求是:
(1)图书要报送样书5份,并附创作出版发行基本情况介绍;
(2)电影、电视剧、动漫片要报送样片(VCD或DVD光盘格式)3份,并附编创发行基本情况介绍;
(3)歌曲要报送MV光盘(或CD光盘)3份,并附创作演唱发行基本情况介绍;
(4)游戏要报送游戏光盘3份,并附制作发行运行基本情况介绍。
3.首批推荐产品将参加今年“五四”前举办的面向青少年的新媒体和文化产品展览交流会,并由团中央向全国青少年推荐。推报材料须于2012年3月21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寄(送)至团市委宣传部。
联 系 人:张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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