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郑州市委
关于开展2011年度“郑州共青团好新闻”
评选工作的通知
市属各级团组织:
“郑州共青团好新闻”是共青团郑州市委授予宣传郑州青年和共青团工作的优秀新闻作品的最高奖项。为继续发挥好新闻奖项评选的导向作用,推动郑州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新闻宣传领域多出精品,共青团郑州市委决定开展2011年度“郑州共青团好新闻”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省、市级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中央驻豫新闻单位;网络媒体。
二、作品要求
1、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报道青年和共青团工作(含青联、学联、少先队工作)或青年记者采写的在社会上具有较大反响的新闻作品,即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刊播的文字、图片、广播、电视新闻作品。评选项目包括:文字作品的消息、言论、通讯,新闻摄影作品,广播、电视作品的消息、评论、专题系列报道,网络作品的消息、评论、专题、专栏。
2、导向正确,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时效性强,形式新颖,语言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刊播后社会反响好、影响大。
3、新闻摄影作品要内容真实,表现力强,图像清晰,说明简洁。
4、字数要求:文字作品,消息不超过1000字,评论不超过2000字,通讯不超过3000字;广播、电视作品,消息不超过4分钟,评论不超过15分钟,专题和系列报道不超过30分钟。影响特别大的作品,可不受此限制。
三、报送要求
1、各单位不限推荐作品数量,其中,每个推荐单位(电台、电视台除外)至少选送消息、新闻摄影作品各3篇(件),按要求填写《2011年度“郑州共青团好新闻”推荐作品汇总表》(附件2)。
2、各类参选作品报送要求
(1)文字作品,须报送原件一份,复印件和评选意见表一式2套。
(2)新闻摄影作品,单幅作品或一组作品中的每一张均要按原样报(刊)发表照放大至8英寸,每幅(组)作品须报送1套,同时报送刊登该作品的原样报(刊)一份。
(3)广播作品,录制成CD或VCD光盘,每件作品须报送光盘一张,同时附文字稿、评选意见表一式2套。
(4)电视作品,录制成DVD光盘,每件作品须报送光盘一张,同时附文字稿、评选意见表一式2套。
(5)网络作品,每件参评作品须报送A4纸大小的清晰的彩色打印件,并提供网页链接地址。评论和专题,须报送一张参评作品上网时原始状态的光盘。专栏,须报送一张光盘,内含专栏所在网站或频道的首页、专栏首页及两件代表作。参选作品同时附文字稿、推荐表一式2套。
3、广播、电视作品中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在开始、中间、结尾三部分中各选1篇代表作,报一套完整的文字材料,2套1000字报道简介。
4、每套参评文字材料由一份评选意见表(附件1)和一份作品文字稿装订组成。所有参评作品文字材料的打印件及复印件均请使用A4纸。
5、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切实做好作品复评工作,要注意作品题材的多样性,推荐更多的新闻精品参加定评。
四、奖项设置
2011年度“郑州共青团好新闻”评选设一、二、三等奖若干个,同时授予组织工作出色的参评单位“优秀组织奖”。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切实推荐更多的新闻精品参加定评。评选活动由共青团郑州市委主办,评选办公室设在共青团郑州市委宣传部。
附件:
1、2011年度“郑州共青团好新闻”评选意见表、2011年度“郑州共青团好新闻”推荐作品汇总表
共青团郑州市委
201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