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团委、文明办、综治办、司法局、教育局、依法治理办、预防办:
为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共青团郑州市委、郑州市文明办、郑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郑州市司法局、郑州市教育局、郑州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郑州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市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围绕“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和青少年成长发展需要,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全市青少年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活动,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二、活动主题
青春成长 法律护航
三、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青少年的权利和义务意识。突出宪法教育,使青少年逐步理解和掌握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了解宪法规定的国体政体、根本制度、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主要内容,努力培养青年的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养成尊重宪法、维护法律和依法办事的观念,引导他们做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二)深入开展“两法一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根据不同青少年的特点,大力宣传有关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保障人身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尤其是《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不断提高分辨是非和守法用法的能力,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预防能力。
(三)深入开展与青少年成长进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学习宣传《义务教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禁毒法》等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养和文明程度,培养青少年正确的生活习惯和做事方式,引导青少年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
(四)深入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切实提高青少年的道德素质。坚持把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引导,坚持开展思想品德、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礼仪常规为重点的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培养青少年形成基本的社会道德观念,提高学生的社会公德和诚信意识。
四、活动措施
(一)不断建立和完善法制教育制度。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真正把法律知识和法制理念融入课堂教学的全过程。根据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分层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小学阶段开展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能力,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中学阶段进行法律基础教育、青春安全自护教育等,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通过开展主题班(队)会、法制征文、法制手抄报比赛等互动性、趣味性强的活动,提高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
(二)不断深化青少年法治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少年法庭、少管所等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作用,集中开展模拟法庭、重点案例剖析、图片展览等活动,对青少年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使青少年接触和参与社会法制实践过程,了解社会法制的进程。发挥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场所功能,开展深受青少年喜爱、便于参与的法制实践活动,帮助青少年在实践中掌握法律知识,在体验中增强法制观念。
(三)不断壮大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招募从事法律工作的专业人员和在校法律专业大学生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志愿者,不断壮大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队伍。鼓励和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定期深入学校、农村、社区等地,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活动。同时,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到法制宣传活动中,向家庭成员、同学、同伴宣传法律知识,参与法制建设,争做普法、用法的倡导者。
(四)不断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对闲散青少年、不良行为青少年等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教育同服务管理密切结合起来,紧紧围绕防止失学、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着重进行民事、刑事及维权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教育,帮助其认同基本法律和道德底线,培养其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五、活动安排
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4月):各县(市)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总体规划,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5月—2013年10月):各县(市)区、各单位依据通知确定的主要内容,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阶段性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效果。
总结表彰阶段(2013年11月—2013年12月):活动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总结,并对在活动中作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六、活动要求
1.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组织动员全市中小学校围绕各项载体开展相关活动。
2.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形成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整体合力。
3.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大活动宣传力度,为青少年法制教育营造良好的环境,推动全社会形成进一步关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本次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文明办、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依法治市办、市预防办联合主办,成立活动组委会,主要负责郑州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活动办公室,设在团市委权益部,负责日常工作。
活动过程中,各县(市)区团委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并及时报送活动信息、照片等资料,活动方案于4月22日前上报至团市委权益部。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市)区团委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与11月10前将工作总结及相关支撑材料上报至团市委权益部。
联系人:王 华 杜 铮
电 话:0371-67185142
电子邮箱:zztswqyb@163.com
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 共青团郑州市委
郑州市文明办 郑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郑州市司法局 郑州市教育局
郑州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郑州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