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郑州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主体责任清单
为深入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根据市委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共青团工作实际,制定共青团郑州市委相关主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
团市委党组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任务落实。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分析研判形势,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职责和任务分工,定期听取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每年年底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汇报责任制落实情况。
责任领导:党组班子成员
责任处室:组织部、机关党总支
2、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职能,着力构建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机制、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惩教结合的责任考核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机制。
责任领导:党组班子成员
责任处室:组织部、机关党总支
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制,坚决整治、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执行和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责任领导:党组班子成员
责任处室:组织部
4、充分利用中心组理论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教育培训等教育手段,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的宣传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责任领导:党组班子成员
责任处室:组织部、机关党总支
5、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肃党内生活。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市委市政府若干规定,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的反对和纠正“四风”。
责任领导:党组班子成员
责任处室:组织部、机关党总支
6、严格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责任领导:党组班子成员
责任处室:办公室
7、全力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查办案件,严格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等规定,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责任领导:党组班子成员
责任处室:组织部、机关党总支
8、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及工作规划,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责任领导:党组班子成员
责任处室:组织部、机关党总支
9、支持和配合上级巡视巡查工作,市巡查工作联络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加强与上级巡视巡查组的沟通、对接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巡视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注重巡视巡查成果的运用,认真查处巡视巡查组交办案件,做好对上级巡视巡查反馈意见的整改和落实。
责任领导:党组班子成员
责任处室:组织部、机关党总支
10、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两个责任”的检查考核,党组班子成员带队且全程参加年度检查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到位,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注重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责任领导:党组班子成员
责任处室:组织部、机关党总支
(二)党组书记张艳华责任
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必须强化责任担当,带头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牵头抓总。坚决执行市委和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主持研究制定团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审核签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组织推动。积极推进团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定期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专题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参加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和活动。
3、廉政教育。坚持“四会一课”廉政教育制度,通过主持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4、监督检查。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末位或干部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
5、站位前沿。坚持民政为本,认真落实信访举报五项工作机制,带头接访,主动下访,及时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人点难点问题。
6、落实责任。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廉政谈话、廉政点评、约谈等方式,监督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廉洁从政,落实“一岗双责”,对领导班子成员、团市委部门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
7、做好表率。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日常管理监督中领好班子、管好队伍、以上率下,抓早抓小情况;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不搞特权,自觉带头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公布个人行使权力清单,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公开述责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8、支持“三转”。认真落实牵头、配合的年度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支持纪委按规定退出议事机构,纪委书记不兼职和分管与党风廉政建设无关的临时性业务工作,保障纪检监察部门突出主业3002
(三)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1、党组副书记李磊:
分管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权益部、志愿者工作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1)落实职责。根据工作分工,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2)强化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纪委和团市委党组的决策部署,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加强监管。对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加强教育,督促分管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认真履职尽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4)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2、党组副书记任莉:
分管机关党总支、办公室、青农部、学校部、少年部、希望工程工作部、市青少年宫。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1)落实职责。根据工作分工,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2)强化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纪委和团市委党组的决策部署,指导分管部门和二级单位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加强监管。对分管部门、二级单位的党员干部加强教育,督促分管部门、二级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认真履职尽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4)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