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事业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祖国的未来。近年来,团市委作为郑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履行规划部署、措施制定、组织协调等工作职能,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大力宣传“一法一条例”,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帮扶救助弱势未成年人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成立了12355青少年服务台,形成了“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品牌活动,完善了工作网络和运行机制。我市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显著改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8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旭彤、刘全心率市“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一行20余人,深入河南省未成年劳动教养人员管理所、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郑州市青少年宫等单位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东关于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情况汇报,与团市委、公安、检察、司法、法院、教育、民政等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从执法检查的情况看,“一法一条例”在全市得到了认真贯彻实施,未成年人成长的校园内外环境、社会文化环境有所改善,对有不良或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矫治工作有所加强,保护和预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在全面了解情况,实地检查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旭彤及执法检查组对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检查组指出,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活动;要建立健全执法机制,相互协作,扎实做好各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构建维权平台和网络,开展维权专项行动,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重点抓好农村、街道、社区等未成年人文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改造,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