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13日上午,在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每年的10月22日为“郑州市18岁成人节”。这是郑州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
当年年满18周岁(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的出生)的青年,应当参加由共青团郑州市委、各县(市)区团委、学校或单位组织的18岁成人宣誓仪式。成人宣誓仪式应统一程序,统一时间,统一标志,统一誓词,统一主题歌曲,统一纪念册。凡在郑工作、生活的14至18周岁青年,应当参加18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
18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是近年共青团组织来在14至18岁青少年中倡导开展的一项对未成年人进行素质教育的活动。活动内容包括公民意识教育、成人预备期志愿服务、素质拓展训练、成人宣誓仪式四个环节。
14至18岁是成人预备期,是一个人从未成年向成年转变,身心发生质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初步形成的关键阶段,而18岁是成人的重要标志和人生重要转折点。加强这一年龄段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对促使他们身心健康发展,特别是18岁后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做合格公民,是至关重要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把“18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和“成人节”的设立,作为对未成年人教育的重要载体和形式。自1995年以来,团市委先后在全市180万青年中广泛开展了此项教育活动。
1948年10月22日是郑州市的解放纪念日,选择这一天作为郑州市的“成人节”具有特殊的纪念意义和教育意义。二是18岁的青年大多数是在校学生,宣誓活动应避免与学生考试、假期冲突,10月22日处于学期中间,此时开展活动不会对学生的学习产生影响;三是10月处于金秋送爽时节,寓意着成熟和收获。
全社会都要关心、重视、支持18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的开展,团市委负责安排部署、督查和指导每年全市18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的开展。郑州市、各县(市)区、区两级团委负责组织每年10月22日的18岁成人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