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8月30日,按照区委总体部署,共青团金水区委召开了创建国家文明城市推进会。区属各级团组织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团区委下发了《关于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意见》和《关于评选金水区青年文明号的通知》,提出,一是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全区各级团组织要紧密结合自身特点,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调动创建热情,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各镇、办要成立志愿者服务站,负责组织规划青年志愿者活动,协调指导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工作。在原有志愿者队伍的基础上扩大注册登记范围,组建各类长期专项志愿者服务队,参与各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集中活动,勇于承担各类急、难、险、重任务。三是自9月1日起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志愿者在行动”主题系列活动,以“青年志愿者在行动”为主题,联合科普志愿者、巾帼志愿者、老年志愿者,开展志愿者走上街头小巷,社区宣传文明用语,向辖区居民和单位发放“致公民的一封信”,“小手拉大手”,劝阻不文明行为等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