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郑团文〔2010〕72号
共青团郑州市委关于
加快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的通 知
各县(市)区团委:
近年来,针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蓬勃发展的趋势,全市各级团组织积极探索“团组织+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青年”的团建新模式,大力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认真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加快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适应我市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需要,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到2010年底前,在已经建立党组织,又符合建团条件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力争全部建立团组织;在还未建立党组织,但符合建团条件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努力提高团建率。同时,大力探索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组织发挥作用的路径和载体,为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工作
1、建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台帐。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当地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总数、主要类型、产业分布,会(社)员、青年会(社)员、团员数量,以及党建、团建等基本情况,形成当地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基础台帐资料(见附件),同时录入团省委建立的“农村基层团建工作基础信息管理系统”(www.cryn.net.cn)进行动态管理。摸底和录入工作于9月15日前结束。
2、推进建团工作。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综合分析本地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生产经营状况、组织结构及产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推进团建工作的措施。在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中建立团组织要选择合适的建团路径,充分依靠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主管部门的力量推进建团工作;注重选好团组织的负责人,推选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中喜欢与青年人打交道、热爱共青团工作的青年负责团的工作;根据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生产经营特点,在配置传统的组织、宣传委员的基础上,灵活配置技术委员、营销委员等,配强团组织工作队伍;要履行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民主选举等建团的基本组织程序;要明确隶属管理,理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组织与县、乡、村团组织的关系。
3、发挥好已建团组织的作用。各级团组织要指导、帮助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中的团组织开展工作,指导他们建立团的工作制度,设计团的工作内容,努力探索团组织根本属性、根本任务与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根本功能的契合点,以宣传党的农村政策、辅助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培养青年技术人才、帮助青年会(社)员树立市场经济意识和合作意识、发挥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与党政和青年之间的桥梁作用为主要职能,开展好政策宣讲、专业培训、交流互动、文体娱乐、生活关爱等活动项目。
三、有关要求
1、认真部署。要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把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作为加快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部署推动。要帮助所辖团委优化环境,争取政策,为其开展工作提供指导和必要支持。县(市)区团委承担具体工作任务,要尽快向当地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主动与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主管部门沟通协商,争取支持,确保团建工作顺利推进。
2、注重落实。要将情况摸底与建团工作同步安排推进,边摸底,边建立团组织,做到条件成熟一个,建立一个。要建立工作督导制度,确保工作推进力度。
3、做好沟通。要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发掘并宣传工作典型和成功经验。注意沟通工作情况,汇总并报送特色工作措施、成效和典型。团市委将利用报刊、网络、简报等方式推介特色经验,宣传工作典型。联系人:武焕然,电话:0371-67185121,电子邮箱:zztswqnb@163.com。
附件:郑州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台账
共青团郑州市委
2010年8月27日
附件:
郑州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台帐
编号 |
专业合作 |
负责人 |
主要经营项目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参加农民户数 |
40岁以下青年数 |
团员数 |
是否建立了党组织 |
是否建立了团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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