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郑州市委
关于开展爱心传递服务进社区活动的
通 知
市内五区团委:
为进一步配合我市蔬菜流动体系建设工作,建立长效便民服务机制,更好地发挥青年志愿者的先进性,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爱心传递服务进社区”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要求,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紧紧围绕我市党政中心工作,以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街道、社区为平台,积极探索为弱势群体服务的新途径,更好地发挥广大团员青年的先进性,在市内五区开展“爱心传递服务进社区”活动,进一步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深入发展。
二、活动主题
爱心传递 共建和谐
三、活动时间
2011年2月——12月
四、活动内容
(一)不断壮大专业志愿服务队伍。以此项爱心传递活动为契机,在社区、广场等地设立青年志愿者注册招募台,开展助老、助残、助困志愿者招募活动,根据各区实际情况,组织医疗志愿者、法律志愿者、家电维修志愿者、亲情陪伴志愿者等志愿者服务队伍。
(二)开展“一助一”、“多助一”爱心传递服务活动。组织广大青年志愿者和青年文明号集体,深入孤寡老人、空巢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家庭中开展“一助一”、“多助一”结对爱心服务活动,定期帮助他们购买粮食、蔬菜和生活必需品,同时,还要组织医疗志愿者、法律志愿者、家电维修志愿者、亲情陪伴志愿者等志愿者服务队伍等深入困难家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五、实施方法
(一)调查走访,统计上报信息。各团区委要及时摸清受助人员情况,进行调查走访,摸清底数,建立健全档案(见附件1),在2月中旬向团市委城区部上报本辖区服务对象基本信息。
(二)结好对子,明确工作责任。各团区委要做到定人、定时、定内容,进行“一助一”结对帮扶(见附件2),切实为服务对象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解决家庭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建立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动态。要把月报作为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的重要途径,做到上报内容客观、具体、及时、准确。各区团委在每月5号向团市委城区部上报上月服务情况月报表(见附件3),月报内容包括:活动进展情况、先进典型和特色做法等。
联系人:周文君
联系电话:67185145
邮箱:zztswcqb@126.com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成立由团市委书记刘建武同志任组长、团市委副书记陈定同志任副组长、团市委城区部部长崔晓光、中原区团委书记李嵘、二七区团委副书记李青青、金水区团委书记李迪、管城区团委书记张川、惠济区团委书记王凯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城区部,崔晓光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相关要求
(一)重点扶助。孤寡老人、空巢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家庭是本次爱心服务活动的主要对象,通过定期联系、定期探望、定期服务等形式,对承受能力最薄弱的老年群体和特殊群体家庭实现基本覆盖。
(二)就近就便。本辖区青年志愿者和青年文明号集体服务本辖区人员,原则上不跨区服务。各团区委要做好“一助一”、“多助一”结对工作。
(三)区划包干。各团区委按辖区受助人员的比例,以计划指标的形式,采取相应方式,不打折扣地完成好这项工作任务。
(四)营造氛围。各团区委要组织参加活动的团员青年佩戴团徽、打团旗,青年文明号集体和志愿者要佩戴徽章、打旗,制作宣传条幅等,在社会上营造浓厚氛围。同时,要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介,宣传此项活动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在全市青少年中形成助老、助残、助困的良好风尚。
(五)定期督察。领导小组定期抽调小组成员对各区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报,使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真正落到实处,确保“爱心传递服务进社区”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附件:1、 “爱心传递服务”对象统计表
2、 “爱心传递服务”人员对接表
3、 “爱心传递服务”对接情况月报表
共青团郑州市委
201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