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团委、市属各团组织、青年文明号集体、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
为进一步发挥“双争”活动在提高青工素质、增强基层管理、倡树职业文明、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深化活动,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查找不足,团市委决定复核2009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评选2010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核2009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
(一)复核内容
依据《郑州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对2009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着重考核以下几个方面:
1、是否积极参与各种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是否制定了明确的年度创建目标、标准和措施;
3、是否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质服务活动;
4、是否以“青年文明号服务卡”为纽带,经常性地开展便民服务活动或其它切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5、是否规范了台帐、图表等基础管理,建立了激励和约束并举的运行机制,确定了科学的考核评价标准;
6、是否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统一悬挂“青年文明号”、“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青年文明号节约公约”牌匾,张贴青年文明号服务标准(或青年文明号服务卡放大样),并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7、是否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8、成员中是否有违章、违纪、违法等现象发生;
9、是否有不重视服务承诺,被群众投诉或新闻媒体曝光的现象发生。
(二)复核形式
本次检查复核由团市委组织实施,检查采取自查、抽查、暗访等方式,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帐及相关活动资料等定量打分,对青年文明号的创建组织、制度、环境、措施、活动以及团组织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能否认定2010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的主要依据。对经检查考核符合标准的进行重新认定,对创建意识不强,复核不合格的坚决取消称号,摘下牌匾并进行通报。对不进行复核认定的单位,不再认定为市级青年文明号。依据《郑州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郑团文[2009]94号),命名实行届期制,每届五年,五年到期自动取消其称号(自命名之日起到2010年12月31日止,年满5年的),予以重新申报。
二、申报、推荐2010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
(一)青年文明号申报条件
1、35周岁以下的青年占6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青年集体或青年创建的岗位、工程、生产线、车台、班组等;
2、该集体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
3、该集体的青年爱岗敬业,自觉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4、曾获本单位“青年文明号”称号;
5、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100%的集体成员岗位技术达到本单位岗位要求,并积极培养青年成为岗位能手;
6、集体中的从业人员均能优质服务、安全生产、文明从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该集体所创造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在本行业中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和导向性;
7、该集体团组织健全,能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开展工作,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并根据青年特点开展生动活泼、扎实有效的争创活动;
8、有健全的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运行措施,有较完善的岗位规范、评价标准和奖励机制;
9、积极开展创新创效、导师带徒、技术比武、岗位练兵、节能减排等活动,成效显著;
10、结合行业特点,开展“青年文明号优质服务”活动、便民社区服务活动以及帮助下岗特困职工等活动,规模较大,内容丰富,持之以恒,群众反映良好;
(二)青年岗位能手申报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敬业爱岗,有较高的思想境界和优良的职业道德;
2、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理论知识,本职业务达到一流水平,并在各项专业技术比武活动中取得好成绩;
3、在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等方面有突出成绩,为本单位及社会创造出较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工作上开拓创新,奉献精神强,业绩突出;
5、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章违纪现象,无责任事故;
6、曾获本单位“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三、具体要求
1、各相关单位和青工战线团组织要充分认识此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通力合作,严格把关,积极推荐。新申报的创建集体,其负责人须经市级以上青年文明号专业知识培训,方可进入正式申报程序。
2、对2009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的复核,要认真填写《2009年度郑州市青年文明号复审表》,一式两份,并附考核检查情况。
3、新申报的市级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要认真填写2010年度郑州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和2010年度郑州市“青年岗位能手”申报表,并附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一式两份,与上述材料一起于2月20日前上报团市委城区部(电话:0371—67185145,联系人:张恒、李珲)。
附:1、2009年度郑州市“青年文明号”复审表
2、2010年度郑州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3、2010年度郑州市“青年岗位能手”申报表
共青团郑州市委
201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