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郑州市委 郑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郑州市公安局 郑州市司法局 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国家税务局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郑州市卫生局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郑州市支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郑州市消防支队 |
文件 |
郑团联〔2014〕29号
关于开展第九届郑州市“杰出(优秀)
青年卫士”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市综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城市管理局、武警郑州市支队、消防支队: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选树近两年来在我市综合治理、政法机关、行政执法等战线涌现出来的优秀青年典型,展示当代青年的时代风采,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年弘扬社会正气,积极维护社会稳定,为建设以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为统揽的郑州都市区而努力奋斗,团市委、市综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城市管理局、武警郑州市支队、市消防支队决定,联合开展第九届郑州市“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团市委联合市综治办等有关单位组成郑州市“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附件1),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市委权益部,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评选范围及标准
(一)评选范围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促进平安郑州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加强预防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民主法制建设及重大事件中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严格管理、无私无畏,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做出突出成绩的政法、行政执法及财政等各条战线的优秀青年。曾获市级或以上“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荣誉称号的个人,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二)评选标准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平安郑州建设和郑州都市区建设。
2.在非常时期、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主动承担并完成危、难、险、重任务或为保卫祖国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做出贡献,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社会上具有广泛影响。
3.积极参与平安郑州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稳定、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4.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在本职岗位上工作成绩突出,秉公执法、无私无畏、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深受辖区广大群众的拥护和爱戴。
5.武警部队参照以上标准,重点推荐本系统在参与地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为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见义勇为、无私无畏的先进人物。
三、推荐和评选办法
(一)推荐办法
1.地方推荐:按照评选标准和条件,经团委和县级系统主管部门共同考核后,推荐上报本地区的参评人选。
2.系统推荐: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将本系统的先进模范人物,经过认真考核审定后,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
(二)评选办法
1.审议初评:由组委会办公室汇总审核推报人选的材料,及时召开组委会会议提出初评意见,确定候选人。
2.综合考评:组委会办公室对候选人进行实地考核,并写出考核意见提交组委会。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及共青团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展示候选人事迹,并在郑州市青少年阳光网设置投票专区,进行网络公开投票。
3.专家评审:邀请专家学者召开评审会,听取组委会办公室对评选情况以及候选人情况的说明,结合实地考核情况和网络投票结果,给出评审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
4.媒体公示:通过有关媒体将正式候选人及其事迹向社会公示。在公示中如遇异议,将由组委会办公室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对经核实确不符合条件的人选,取消其评选资格。
5.命名表彰:由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报经活动组委会综合审定后,对“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进行表彰,并授予荣誉证书。
6.事迹巡讲:由组委会办公室根据此次评选情况,组成青年卫士先进事迹宣讲团,走进机关、走进高校、走进企业,深入开展宣传活动,用行动传递正能量,用青春实现“中国梦”,为社会和谐稳定、平安郑州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评选郑州市“杰出(优秀)青年卫士”是一项影响广泛、意义深远的活动。要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平安郑州建设、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高度出发,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标准,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二)严格把关,做好考察。在评选活动中要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推荐,真正把那些符合时代特点,最优秀、最具代表性的青年典型选拔出来。要在基层推荐的基础上,充分协商,认真研究,做好考察,严把质量关。
(三)认真推荐,按时上报。每位候选人要认真填写推荐表(附件2)、候选人事迹简介(500字左右)、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各一式5份,并上报单位党(组)委鉴定材料和一票否决证明。以上材料务必于2014年11月10日前由各县(市)区团委或市级系统主管单位统一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评选活动通知及推荐表可在郑州市青少年阳光网下载。
通讯地址:郑州市互助路73号院3号楼324房间团市委权益部
联系人:张晓艳 郑 涛
电 话:0371-67185142
传 真:0371-67449872
电子邮箱:zztswqyb@163.com
附:1.第九届郑州市“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活动组委会名单
2.郑州市“杰出(优秀)青年卫士”推荐表
共青团郑州市委 郑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委员会办公室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郑州市公安局 郑州市司法局
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国家税务局
郑州市地方税务局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郑 州 市 卫 生 局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郑州市支队 郑州市消防支队
2014年10月25日
附件1:
第九届郑州市“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活动
组委会名单
组委会主任:
张艳华 共青团郑州市委书记
组委会副主任:
李 磊 共青团郑州市委副书记
王洪生 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李广湖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丁 力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李 珂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治部主任
张予琳 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
袁启发 市财政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张高峰 市国税局系统工会主任
孙武江 市地税局副局长
陈传建 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虞继亮 市卫生局副调研员
闫卫平 市城市管理局纪委书记
师现钊 武警郑州市支队政治部主任
张 腾 武警郑州市消防支队政治部主任
委 员:
王 华 团市委权益部部长
罗东方 市综治办专项工作处处长
王 哲 市中级人民法院团委书记
王 影 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处副处长
席伟峰 市公安局团委副书记
周雁南 市司法局组织处副处长
张 娟 市财政局团委书记
李艳玲 市国税局机关党委书记
寇耀生 市地税局宣教处副处长
杜园红 市工商局宣教处处长
张 岚 市卫生局组宣处处长
杨卫民 市城市管理局编制人事处处长
黄 捷 武警郑州市支队组织科科长
刘 冬 武警郑州市消防支队组教科科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王 华
成 员:张晓艳 郑 涛
附件2:
郑州市“杰出(优秀)青年卫士”推荐表
县(市)区团委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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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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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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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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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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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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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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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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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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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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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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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过 何 种 表 彰 及 奖 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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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单 位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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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级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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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级 团 委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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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组 委 会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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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杰出(优秀)青年卫士”推荐表
系统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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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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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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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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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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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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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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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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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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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过 何 种 表 彰 及 奖 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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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单 位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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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级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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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级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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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组 委 会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主题词:青年卫士△ 评选 通知
共青团郑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25日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