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团工委、各县(市)区团委、市管高校团委、市属各级团组织:
夏季是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高发期,为消除未成年人溺亡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溺亡事故发生,落实省、市综治委和团省委的有关安排部署,团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8月31日,各地可根据实际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二、主要任务
1.利用共青团暑期品牌活动开展预防溺亡安全宣传教育。各开发区团工委、各县(市)区团委要大力开展“青春自护 暑期安全”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围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安全教育,通过现场体验、模拟演练等方式开展自护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的自护意识。各市管高校团委在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将宣传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安全教育纳入2017年“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在传播先进文化科技的同时,帮助当地乡(镇)政府认领无主坑塘、摸排假期闲散在家的农村留守儿童、针对未成年人开展安全自护教育等。
2.利用团属阵地开展防溺亡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好“青春家园”、“希望书屋”、流动青少年宫等团属阵地,配备人员,开放空调、多媒体设备等设施吸引青少年,帮助看护未成年人,尽量避免危害青少年安全的事件发生。各阵地要加强青少年安全教育,免费为青少年提供防溺亡安全教育手册、海报等宣传资料,并利用多媒体设备在各个阵地不间断播放防溺亡和自护教育宣传教育影片,提高广大青少年的警惕性。
3.针对农村留守儿童重点开展教育活动。全市各级团组织要大力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大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提高农村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依托“情暖童心”手拉手志愿服务活动、关爱留守儿童公益助学活动和“小苗郑青”主题公益活动等服务项目让农村留守儿童切实增强获得感,远离危险水域。同时,针对溺亡事件频发地区的农村留守儿童重点开展专项自护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安全自护能力。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统筹协调,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县(市)区团委要统筹协调所辖地团委落实统一部署和要求,扩大活动覆盖面,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加大宣传。各级团组织在利用好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要更善于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行宣传教育,扩大覆盖面。要加大针对水域丰富地区的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的宣传力度,抓住工作重点,做到重点群体无遗漏。
3.注重总结。省综治办、团省委将成立联合督导组在7、8月份组织人员到各地进行督导,并将预防青少年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省年度考评。各县(市)区团委要及时收集、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并于9月5日前将有关活动图片及活动总结报送至团市委权益部。
联 系 人:王 华 郑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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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郑州市委
2017年5月26日